许杰
高级合伙人
2011.09—2014.08 高邮市人民法院民二庭代理审判员(副科级)
2012.01—2013.01 借调扬州市政法委,任法制办副主任)
2014.09—2019.09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支部委员(副处级)
2019.10—2021.10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理债业务部副总经理
2021.10 至今 北京浩天(成都)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荣誉奖项
2012 年度荣获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调研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
2013 年度荣获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调研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
2017 年度荣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
2018 年度荣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岗位标兵、优秀公务员
2019 年度荣获四川省法院系统岗位标兵
2011.09—2014.08 期间办案情况。据高邮市人民法院审管办统计,办案 608 件,其中民事案件 411 件(主要案件类型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事故责任纠纷等);商事案件 95 件(主要案件类型为各类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破产纠纷等);刑事案件 62 件(主要案件类型为各类毒品犯罪、经济犯罪、盗窃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等);执行案件40 件。
2011.09—2014.08 期间承担调研任务情况。承担国家级调研任务 1 项,省部级 调研任务 2 项,均顺利通过验收。期间共发表学术论文、调研文章16 篇,其中在人 民司法、审判研究等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发表3 篇,在江苏审判、扬州审判等省级报 刊杂志上发表13 篇。期间参加国家级、省级学术论文征文 8 次,获奖 6 次,国家级 一等奖 1 次,省部级一等奖 3 次,省部级二等奖 2 次。期间参加最高院学术论文征文三次,获得国家级三等奖 1次,省级一等奖 1 次。期间承担院、庭室主要调研、信息采编工作,2012 年3月份撰写的信息《民间金融机构涉诉案件呈爆发式增长应 引起重视》得到时任江苏省省委书记罗志军同志的批示,同时得到国家金融办领导批示。
2014.09—2015.08 期间办案情况。参加公司破产重组项目 7 个,主要负责相关法律文件的起草,列席债权人会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庭应诉。提供财务咨询,撰写破产重组方案。期间作为律师办案 16 件,合同类案件 5 件,股权类案件 4 件,知识产权类案件 7 件,涉诉标的额共计 279640000 元,极大地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
2015.09—2019.09 期间办案情况。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统计,办案
307 件(包括一审、二审、再审)其中民事案件 248 件 (主要案件类型为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商事案件 59 件(主要案件类型为各类合同纠纷、股权纠纷、 破产纠纷等)。期间作为德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民事口及三个派出法庭,共审理案件 28 件,参加审委会 25 次,讲课 23 次。
2019.10—2021.10 期间工作情况。担任恒丰银行成都分行理债业务部副总经
理,分管综合中心、联系三个二分清收分中心,牵头全行司法诉讼工作(案件 574
件、标的总额 342 亿元、律所 24 家、代理律师 88 名),牵头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清收。2019 年现金清收 51.47 亿元、2020 年现金清收 47.21 亿元、2021 年预计现金清收35 亿元,取得了优良的清收效果。